“好了,这就是今天的份。”
我接过海姆大叔递来的钱袋,拿捏了一下之后发现其中的分量有些不太对劲。
“里面装了别的东西吗?重量有些超标了。”
“把银币换成了石头而已。”
“你是想让我一日三餐吃石头,还是拿这些去糊弄肉店的老板?”
“哈哈,开玩笑的。只是觉着平时总是劳烦你跑腿,这次还不得已加了工,算是给你的一些小福利吧。”
原来如此,难怪我感觉今天的路线长度有些增加,比我预想中要花了更久的时间。
考虑到并没有推辞的理由,我点了点头将钱袋收入自己的包中。
“说起来,早上我就想问了,阿云你是换新衣服了吗?”
海姆大叔指了指我的胸口,颇感好奇地提问道。
“买的是和之前差不多的款式,这也看得出来啊。”
“毕竟是新衣服,给人的感觉上不太一样。平时我看你也不怎么打扮,这次换了新衣……是因为之前去城外和野猪打架的事情?”
“呃……”
虽然他的确猜中了其中的原因,但是就这么承认的话实在是有些羞耻,毕竟一个人盲目去挑衅野兽什么的,正常人都不会去做。
“为了证明自己平时锻炼的成果,也别对郊外的野兽动手啊,性命丢了你的愿望也无法达成了吧?”
“确实是找错了挑战的对象…先说好我并没有输哦!”
仅仅是衣服和裤子都被撕成了不能看的模样而已,就是我无法衡量这一来一去算是赚了还是亏了,因为过于兴奋而忘了回收战利品、还破费买了新衣服。
“好好好,你赢了你赢了。”
顿了顿,大叔继续说道。
“不过,我们未来的大英雄同学,你也该让自己休息休息了吧。照你这种生活方式,身体是会吃不消的。”
“宿舍教室两头跑也没什么意思,与其躺着消磨时间,赚点外快也不是坏事。”
虽说赚来的钱有接近一半都被我捐给教会了,但到现在为止打工存下的积蓄对学生来说已经有些小富了,这么一想的话,到了最后还是会为了自己快活而用掉的吧。
可还是生怕有个万一啊,生病、天灾之类的,还是继续留着为妙。
“不想找找对象吗?”
“怎么,大叔你女儿进入思春期了?”
“…那个,我家丫头今年就7岁,还是说阿云你难道…”
说着海姆大叔向后退了几步,额头上冒出了几滴汗水。我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明白了他会感到害怕的原因。
“请停下你的想象!我才没有那种癖好!”
“呼,那就好。”
他是真的误会我是对小孩子会感兴趣的怪人了么,我平时塑造的正面形象太容易被破坏了吧。
“其实放松什么的我也有安排的啦。再过不久就要到收获日了,学校里会有个小长假,我打算趁此机会出去旅游一趟的。”
“那听上去还真是不错。土特产我就不抱期待了,只希望你别在路上碰到什么强盗。”
“这种事,说出来之后发生的几率反而会增加的啦。”
虽说我倒是期待着能够正面与邪恶实力交锋,但如果在敌人的地盘陷入绝境的话那还是相当不妙的,就像大叔说的一样,过早地失去生命这事我可不太愿意。
这时,从黄昏时分的天空中传来今日的第十七次钟声,同时也向我传达了需要尽快返回宿舍的信息。
“我该走了。”
“那么下次有劳了,正义的伙伴。”
“啊,那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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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学校的路上我一如既往地绕进了城内众多无名小巷中的其中一个,边走边寻找着自己的目标。
鲁兰斯这个地方在外人的眼里看来仅仅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城市,基本上没有任何可以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所谓“特色”。究竟是人们太过朴素导致城市没有勃发的生气,还是城市过于简单致使人们不够积极,这就不为人知了。
因此治安也没有什么值得称赞或者批评的地方,换言之,坏人还是存在的。
“臭小鬼,今天又偷了多少钱,给老子交出来!”
在不知走进了第几个多岔路口的时候,从空旷的深巷某处传来了某青年恶狠狠的声音。
好,找到了。
我握紧拳头,朝着声音的来源跑了起来。
“不,不行,这是给我和妈妈今天吃晚饭的钱!”
“老子管你用来做什么。说,在哪个口袋,不然今天就打断你的腿!”
是小混混们在骚扰小孩子么…老实说这种俗套的剧情我已经碰到过不少次了,所以我也有自信处理类似的事件。
“喂,住手。”
“哈?你谁啊?”
也不等我报上自己的名字,留着邋遢黄发的鲨齿男就拿着不知从哪儿捡来的铁棍慢慢朝这儿走了过来。
“只不过是个爱好多管闲事的普通人而已。”
不过,这种人也没资格跟我讲什么礼仪。
“多管闲事就要付出代价啊,白痴!”
右手抓住对方朝我脑袋挥下的钝器,我一脚踢向他的腹部,很快他就因为剧烈的痛楚而跪倒在地。反手将铁棍握紧之后,我假装猛力朝他的胳臂砸了过去,在那之前小混混就昏迷了。
比野猪应付起来要简单的多。
“谢、谢谢…”
坐在墙边差不多12、13岁的小男孩在看到我打倒了威胁自己的人之后,连忙向我道谢,随后站起身仿佛是要离开的样子。
对此,我将棍子指向了对方的后脑勺。
“你稍微等一下。”
“怎、怎么了,大哥哥?”
或许是看到我的动作又感到紧张了吧,本来因害怕而颤抖的双腿又一次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而一屁股坐了下去。
“你的钱是偷来的吧?既然如此就留下,我帮你还给失主。”
“不行!这是我和妈妈的晚饭,我们再不吃饭的话就真的要饿死了!”
“听你这响亮的嗓音根本就不像是几天没吃饭的样子…交出来。”
“不、不行…没这笔钱的话,我们就真的…真的……”
已经到懂事年龄的男孩目无旁人地哭了起来。或许这是在长期自我生存的过程中掌握的、引起他人同情的计谋,也可能是真的感情流露,反正对我来说都一样。
我拿出包里海姆大叔给我的钱袋,扔到了不知名男孩的面前,而他则是一脸迷茫地在我和钱袋之间来回看。
“吃饭的钱我给你,但是偷来的钱必须要还回去。”
“这些…不用还吗?”
“不用,而且我不会打断你的腿。可我希望你发誓不要再去偷了。”
“我、我发誓!”
说着小男孩翻开自己的口袋将零零散散的银币撒在地上,随后拿着我的钱袋赶紧跑了,像是生怕我反悔一般。
“喂,你还没说是从哪儿偷的!”
“路易街的面包店——”
跑的还真快。
看他这个样子,誓言什么的大概就和路边的野草一样廉价吧。
捡着与跑腿一天的报酬根本不能相比的银币,我思考着自己有没有做错什么。
隔三差五地进入这些城市中的阴影地带是我的例行功课,而目的就是为了像这次一样,制裁我眼中的邪恶势力。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简单来说,是因为我有一个愿望。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已经忘了,或许是在父母还在我身边之时,或许是被抛弃之后漂流到这座城市之后。身为一个和周围有所不同的东方人,我同时也有着和他们不同的心愿。
成为正义的象征,就像故事中经常出现的那种“正统的勇者”。
为此我想要变得更强,为了正义,这是必须的要素。
虽然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力量,可我好像没有其中任何一种天赋,仅仅是一介普通人而已。但即便如此,我依旧思考着该如何锻炼自己的身体素养、增强自己的各项能力,想在就“普通人”这类级别中能够达到极限。至少,成为一般人眼中像是英雄的人物就行。
不过,这种事情就算嘴上空谈也没用,再怎么前进也不过就是做这种类似于守卫一样的工作。所以我才希望成为“勇者”,像他们一样踏上冒险的旅途,讨伐邪恶,最终将和平带给自己的世界。
这种儿童般的愿望,至今为止都铭刻在我的大脑之中,并且等待着一个机会。
然而,就像是被幸运女神随机抽签点中了一般,本以为不会来临的机会却出现得太过突然了。
在我将鲨齿男交给守卫、并将银币还给面包店老板后的当天夜晚,我一如既往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入眠。
重新取得意识的时候,却不知为何被转移到了某片荒无人烟的红土之上。